俗話說,開門7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居民的生活離不開“柴”,春節期間更是燃氣的消費旺季,然而,一些“黑氣點”的存在,以及一些不規范的經營行為,影響了燃氣市場的正常秩序,也帶來了安全隱患。為了保證居民的用“柴”安全,19日,泉州市整規綜合辦啟動了節前燃氣市場的專項整治,重點針對無證經營、使用不合格鋼瓶、短斤少兩、摻假摻雜和倒灌鋼瓶等行為。
任何違規經營行為的背后都離不開利益的驅使,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無證經營的液化氣點一般隱藏在城中村,大多以送水或者食雜店等業務為掩護、附帶送瓶裝液化氣的服務,通過短斤少兩和摻假摻雜來牟利。
加 摻入二甲醚 每噸多賺近400元
“黑氣點”牟取利益的主要方式就是摻假摻雜、以次充好。“買來的大罐(35.5升)液化氣用了幾天就沒氣了。”市工商局12315曾接到這樣的投訴,最終檢查發現原來是非法經營者在液化氣中摻了大量的水。
除了摻水外,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非法經營者也開始在瓶裝液化氣中摻雜二甲醚。由于二甲醚的價格通常是液化石油氣價格的2/3左右,就帶來了巨大的利益空間。目前液化石油氣的批發價是每噸6000元左右,而二甲醚的價格每噸比液化氣低1500至2000元,若摻混二甲醚20%,氣站銷售每噸氣的成本能節省近400元。按一個氣站一天賣40噸計算,每月利潤比正規氣站多出近50萬元。
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摻了二甲醚的液化氣不僅會帶來經濟損失,還有安全隱患。據了解,由于二甲醚的熱值只有液化氣的60%左右,添加二甲醚的液化氣將大大降低熱值。有機構曾做過測試,假設一瓶正常的液化氣,使用周期為30天,添加了30%二甲醚的液化氣最多只能使用26天。
此外,混到液化氣中的二甲醚對盛裝液化氣鋼瓶的橡膠密封圈具有腐蝕作用,長期充裝摻雜可能導致鋼瓶閥門漏氣,鋼瓶瓶體變薄、抗壓力下降,容易引發爆炸事故。
減 大瓶灌小瓶 一瓶少了七八斤
據了解,在正規的液化氣經營點,一般都備有公平秤,居民購買瓶裝液化氣后,只需要用總重量減去瓶身的重量,就可以知道是否“足秤”。然而,目前居民使用的液化氣,大多是由經營點直接送上門,無法稱重,這就為一些不法經營者“短斤少兩”提供了便利,“大瓶灌裝小瓶”、“倒灌”等行為由此產生。
“所謂的‘大瓶灌裝小瓶’,是指將買來的50公斤裝大瓶液化氣加熱升高瓶內的氣壓后,再通過導氣管,將瓶內液化氣倒入5公斤或者16.5公斤裝的小液化氣瓶中。”業內人士稱,如果每瓶少裝1至4公斤,就可以多出6至30元的利潤。此外,還有一些“黑氣點”會將回收來的液化氣鋼瓶內的殘余液化氣,裝灌在一個罐內當滿瓶銷售,或是將多瓶滿罐的液化氣分別抽取一些裝在一個空瓶里。在此前的一次突擊檢查中,晉江一家私人充氣公司就曾被發現核定裝14.5公斤的液化氣鋼瓶,只裝有10.99公斤液化氣。
“看上去價格便宜,其實數量少了。”同時,這種“二次充裝”的方式,在倒氣的過程中很容易發生漏氣,而現場又往往缺少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護設備。當液化氣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時,如果遇上靜電、火花或其他火源,很容易發生爆燃。
另外,液化氣鋼瓶也有“保質期”。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液化石油氣鋼瓶的使用期限為15年。2008年起,新上市的液化氣鋼瓶使用期限是8年,到使用期限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必須報廢處理,不得再投入使用。然而記者了解到,一些非法經營的“黑氣點”出于利益考慮,不會將鋼瓶運去檢驗,因為一次檢驗需要30元的檢驗費用。如果鋼瓶過期,就要被回收,購買新瓶又需要多花150元的費用。“超期”液化氣鋼瓶如同不定時炸彈,隱患巨大。正規液化氣充裝單位都會定期將鋼瓶送檢,并主動報廢到期鋼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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