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昨日李某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出售給陳某報廢的液化氣瓶。導致陳某使用過程中發生液化氣爆炸,以至于陳某一只眼睛炸毀,達七級傷殘。于是,陳某一紙訴狀將李某告上法庭,法庭終判李某付80%的責任,賠償陳某20余萬元的健康損失。
以上事故給無牌經營的商家一個慘痛的教訓,不要黑心違法謀取高額利潤,害人害己。同時也警告了廣大的消費者,切勿貪點小便宜,購買到不合格液化氣瓶,否則安全隱患隨時發生,后悔不及。另外,建議廣大的液化氣用戶務必在使用安置液化氣瓶的環境中安裝固定式液化氣報警器,該設備能夠在液化氣發生輕微泄漏時給予報警警惕,將安全隱患及時扼殺在萌發期,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
圖一(常規液化氣探測器-左圖,帶現場顯示液化氣探測器-右圖)
以上圖示便是液化氣報警器,該設備能夠固定安裝在液化氣罐儲藏間,檢測范圍為以探測器為中心,半徑為7.5米的圓面積大小,普通的小型廚房作坊裝一個這樣的設備足以達到良好的安全效果。該設備安裝時需要保證下面不銹鋼鋼傳感器部位朝下,以便于氣體沖著傳感器飄去,檢測效果更佳。傳感器采用模塊化設計,便于拆卸更換,市場售價僅僅1000元/個,使用年限長達5年,每一年只需要200元,每個月只需要16.666元便可以放心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