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燃氣報警器控制系統中的相關設備應使用已通過有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的產品,并取得相應的認可或認可。“在燃氣報警器控制系統中控制產品質量是有效的。
選擇燃氣報警器時應遵循的原則:
1.應根據氣體類型選擇相應的燃氣報警器;
2.燃氣報警器具和氣體對于設備環境中可能發生的氣體泄漏和氣體不完全燃燒,請選擇相應的燃氣報警器;燃氣報警器分為單一和復合燃氣報警器,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3.規定了氣體探測器和緊急關閉閥的使用壽命,其中家用氣體探測器的使用壽命為5,緊急關閉閥由于內部橡膠密封件的使用壽命,因此在世界范圍內的使用壽命為10年。 這兩個指標可以理解為更換周期。 商業和工業企業中使用的氣體探測器的壽命取決于所使用的傳感器。 規定須每年檢查此類產品。 時間。 因此,要求不少于三年,以免頻繁更換。
4.氣體檢測儀的位置符合《城市燃氣設計規范》 GB 50028-2006和《城市燃氣技術規范的特定規定》 GB 50494-2009。
5.根據現行標準《城市燃氣設計規范》 GB 50028和《爆炸與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設備設計規范》 GB 50058等,將氣體安裝在防爆環境中。 用于探測器,緊急切斷閥和相關產品。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則可以使用,將其分類為非爆炸性。
爆炸危險區域:
1.沒有釋放源,也沒有侵入可燃物質的可能性;
2.高濃度易燃物質不得超過爆炸下限的10%;
3.在生產過程中,在靠近明火的設備附近,或在熱零件表面溫度超過該區域可燃物質著火溫度的設備附近;
4.在生產設備區域之外,開放式或開放式管道傳輸易燃物質,但閥門應根據具體情況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