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檢測儀的爆炸上下限是如何確定的?這個問題的解決源頭來自于可燃氣體的燃燒條件來確立的。可燃性氣體的濃度過低或過高它是沒有危險的,它只有與空氣混合形成混合氣或更確切地說遇 到氧氣形成一定比例的混合氣才會發生燃燒或爆炸。
燃燒是伴有發光發熱的激烈氧化反應,它必須具備三個要素:第一要素是可燃物(燃氣);第二要素是助燃物(氧氣);第三要素點火源(溫度)。可燃氣的燃燒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擴散燃燒,即揮發的或從設備中噴出、泄漏的可燃氣,遇到點火源混合燃燒。另一類燃燒,是可燃氣與空氣混合著火燃燒,這種燃燒反應激烈而速度快,一般會產生巨大的壓力和聲響,又稱之為爆炸。
燃燒與爆炸沒有嚴格的區分。有關權威部門和專家已經對目前發現的可燃氣作了燃燒爆炸分析,制定出了可燃性氣體的爆炸極限--液化氣檢測儀的爆炸上下限、天然氣檢測儀的爆炸上下限等等,液化氣檢測儀可檢測的爆炸極限可分為爆炸上限(英文upper explode limit的簡寫UEL)和爆炸下限(英文lower explode limit的簡寫LEL%)。低于爆炸下限,混合氣中的可燃氣的含量不足,不能引起燃燒或爆炸,高于上限混合氣中的氧氣的含量不足,也不能引起燃燒或爆炸。另外,可燃氣的燃燒與爆炸還與氣體的壓力、溫度、點火能量等因素有關。爆炸極限一般用體積百分比濃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