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天然氣直接置換空氣時,必須嚴格用天然氣報警器檢驗天燃氣中的含氧量,那么用爆破試驗好呢?還是通過化驗作含氧量檢驗分析好呢?
天然氣管道如果采用直接置換法,即用天然氣直接置換時,按《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CJJ51—2006的要求,應該使用濃度檢測儀在放散管的檢測口檢測天然氣濃度,不應使用明火點燃,明火點燃的爆發試驗可用于煤氣,應采用專用的爆發筒,但天然氣管道在現場使用明火點燃也很常見,因為畢竟濃度分析儀還不能做到人手一臺吧,規范和實際操作不符合的例子隨處都有,不出事就算了,出事了就倒霉。
直接置換法適用在短距離,小口徑管道上,直接置換法有個缺點,就是管道內必然存在天然氣和空氣的混氣段,部分混合氣體一定在爆炸極限范圍內,若遇到火花有爆炸的可能;同時在末端的放散管處需要長時間進行空氣和天然氣排放,對環境會造成一定的污染,浪費天然氣量大,安全性較差,試想一下,如果這根管道有十幾公里,上百公里,比如西氣東輸等長距離,大口徑管道的置換,一般不會采用直接置換的工藝。此時的置換多采用發球筒+清管器,采用氮氣天然氣分段置換的方案了,當然這就搞得有些復雜了。
相關新聞:CA2100H天然氣檢測儀的操作說明